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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乡住宅区物业“多元化”管理全覆盖

2015年3月30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随着成都城乡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逐步推开,不管是社区院落还是农民集中居住区,都将推动多元物业管理且全覆盖。11月2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成都通过“多元化”的管理方式,实现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结合,让城乡居民都享受到均等的物管文明,此举更是走在了全国前列。
  
  “无物管的社区院落基础差、设施设备老化、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推进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的”难点“,也是物业服务公司不愿承接的原因之一。”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成都率先将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推向市场,走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之路,并促使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科增设物业管理科牌子,有力推动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进展。
  
  据悉,成都物业管理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和社区管理相结合,实现了共管。谈到成都城乡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特点时,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都城乡覆盖的物业管理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居民自治共同构成了社区管理的主要内容。而在推动城乡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上,成都通过多元化的保障方式,引入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满足基本的社区院落物业使用、管理、维护需要。同时,强力规范物业管理与服务行为,促进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积极引导物业管理走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民主化发展之路。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锦江区首先给社区院落的物业管理赋予了“合法化”和“合理化”,给全区具备资格的其他管理人发放了《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证书》,实现了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服务规范化、管理合法化。同时,还建立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网络化工作制度,明确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科增设“物业管理科”牌子。将物业管理工作职能列入街道工作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强化街道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而对于从来没有缴纳过物管费的社区院落居民,锦江区也创新建立了业主全体投入机制,针对锦江区社区院落的情况,按照市场发展规律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健全“谁受益、谁负责”的物业管理与维护机制,进一步增强社区院落业主全体投入动力,引导业主切实提高购买物业服务的市场意识。


文章来源: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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