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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中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20%以上业主提议的;
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会议的会议内容由召开临时会议的原因和目的确定。一般是一事一议。
二、业主投票权规定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上海中指出,住宅物业业主的投票权以套为单位计算。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投票权超过全部投票权30》的,应对其投票权予以限定。
三、业主大会的决定
业主大会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l/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能有效。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l/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四、业主大会的备案
业主大会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并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持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决议、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材料,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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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修改业主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活动;
审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审议通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管理制度;
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决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
决定涉及业主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