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房产纠纷
租房知识
房屋租赁
二手房屋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租房知识
律师文集
房产纠纷
租房知识
房屋租赁
二手房屋
城市规划
抵押担保
土地征收
房产法规
保障性住房
房产案例
物业管理
房产购买
房产动态
文章列表
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
2013年12月26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租赁期满双方未签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继续住在租赁房屋里,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此后的租赁期间为不定期,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文章来源: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
宋
[中山]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ajzfcls.com/art/view.asp?id=77377618290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城镇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租房协议书范本
2.城镇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满足以下条件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租房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租赁房屋注意事项
4.没签约租房定金能退吗 房产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流程
5.租房基本常识 避免陷阱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686166
律师微信平台
QQ在线交流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速咨询
请输入咨询内容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