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房产纠纷
租房知识
房屋租赁
二手房屋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房产纠纷
律师文集
房产纠纷
租房知识
房屋租赁
二手房屋
城市规划
抵押担保
土地征收
房产法规
保障性住房
房产案例
物业管理
房产购买
房产动态
文章列表
一方婚前签定预售合同 婚后取得房产证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年2月1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柳先生于2003年9月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2004年1月柳先生和江女士结婚,同年11月柳先生取得了所购房屋的房产证。现柳、江俩人因感情不合决定离婚,双方在房产问题上发生争议。
争议焦点:该套房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房地产律师解答:
该套房产是柳先生婚前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虽然房产证的取得是在其和江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房产不过是柳先生个人婚前财产在物质形态上的转化(即由动产货币转化为不动产房屋),因此,该套房产仍属于柳先生的个人婚前财产,故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特别提示:
在双方通过诉讼来解决上述房产争议时,柳先生必须提供该房产确系其婚前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证明材料,比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资金来源证明等。否则,如果柳先生对此举证不能,则法院很可能会通过比较结婚证的时间和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直接认定该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此种情形下柳先生必须注意防范的潜在风险。
文章来源: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
宋
[中山]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ajzfcls.com/art/view.asp?id=90511457632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置换补贴是什么意思是多出来的优惠么 离婚了房子过户要多久
2.置业者必读看房全诀“十九式” 买二手房前留意上家户口是否迁走
3.国企集资建房政策 签了预售合同可以退吗
4.按揭证明在哪里开?房屋漏水侵权赔偿标准
5.离婚房产分割如何区分婚前个人财产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686166
律师微信平台
QQ在线交流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速咨询
请输入咨询内容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