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房产纠纷
租房知识
房屋租赁
二手房屋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房屋租赁
律师文集
房产纠纷
租房知识
房屋租赁
二手房屋
城市规划
抵押担保
土地征收
房产法规
保障性住房
房产案例
物业管理
房产购买
房产动态
文章列表
承租廉租住房有哪些程序
2015年11月26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文章来源: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
宋
[中山]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ajzfcls.com/art/view.asp?id=834935307027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租二房东房子有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
2.房屋租赁合同先收定金怎么写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找派出所解决吗
3.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让搬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口头解约吗
4.房屋租装饰装修费的处理问题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5.巧念3招“租房经” 租房生活胜购房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686166
律师微信平台
QQ在线交流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速咨询
请输入咨询内容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