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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处理

2015年9月24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文章分析了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对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处理,北京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相关信息咨询。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


文章来源: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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