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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2015年11月15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一、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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