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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规划的四条“保障线”

2014年5月5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意见首次提出了城市“保障线”的概念,强调在进行城乡规划时,注重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确保城市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四条“保障线”不得逾越
  意见要求,各地在制订城乡规划时必须根据保护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一旦划定,不得另作他用。
  浙江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蓝线、绿线等是城市发展最基本的保障线。但过去,许多河道被填没,一些风景名胜区和公园及沿河绿地也被开发作为他用,这直接影响到了一个城市的生活品质,一旦这些保障线被破坏,对城市生活环境有很大影响。同时,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城市的脊梁,也是不容破坏和利用的。
  “黄线”范围内的重大基础设施,比如重大区域交通、供电走廊、重大变电器等,一旦缺失,可能会导致路不通、引水渠道破坏等各种情况。因此,凡是已经纳入城乡规划的“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管治空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
  此外,对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湿地公园等,同样须制订保护规划,经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随意调整和缩小保护范围。通过保障线的保护,为城市发展预留空间。
  县市域总体规划我省还是首个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各县市的规划基本以镇为单位,一旦将这些镇的规划进行整合后,会发现图纸衔接不上等问题。村镇规划不合理,很容易出现各类问题,比如污水排放的位置不对等,也会影响到居民生活。
  意见明确,将全面推行县市域总体规划,进而组织编制城乡一体的供水排水、公共交通、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专业规划。从大范围进行整体规划,避免小范围规划出现的衔接不上等情况。“改变城乡规划分割的传统做法,我省将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开展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省份。”该负责人表示。
  目前,浙江省已完成了30个县市的总体规划。预计到明年年底,将完成69个县市的总体规划编制。
  房产开发须严格按规划执行
  当下,开发商擅自增加开发面积的现象屡见不鲜。建房前,开发商保证按照规划规定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开发房产,可小区建成后,建筑密度增加了,相应地,规划中的绿地“缩水”了。
  意见中特别指出,“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实测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误差范围之内。对于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将按竣工时的市场评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如超出面积部分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要依法予以拆除。”
  同时,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划许可的用途使用,工商部门将在工商注册登记时予以把关。比如地下室挪作超市,工商部门可以进行监督,老百姓可以积极行使监督权。如果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出具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有关部门将不予发放房屋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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