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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部第二批城市规划督察员派遣仪式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

2018年4月21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特别是在我国快速城镇化发展新阶段,肩负着更加重要的使命。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城市规划领域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矛盾和问题。一些城市盲目攀比,随意扩大城市规模,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现象普遍存在;超规格建造楼堂馆所和 形象工程屡禁不止;历史文化遗存和风景名胜等不可再生资源破坏严重,许多宝贵的人文和自然资源日渐消失退化。出现上述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有法不依。目前国务院审批城市规划的程序已经比较完善,问题主要出现在执行和监督环节。国务院批准规划以后,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手段。目前实行的规划监督制度属同体监督(规划执行者与监督者为同一主体),等同于依靠地方政府自觉遵守,约束力较弱。由于上级政府不能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所以很难及时发现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当上级通过群众投诉或者媒体曝光后立案调查时,往往已经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目前这种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那么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付出的代价将是非常巨大的。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快建立城市规划督察制度,加大规划实施的督察力度,促进城镇化有序健康地发展。

  建设部开展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一年来,通过规划督察员的努力和试点城市的支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是城市规划得到了很好的监督执行,一些重大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被及时发现和制止,避免了巨大资金资源的浪费。二是地方政府对规划权威性、严肃性的认识普遍增强,积极配合规划督察工作,进一步规范规划实施行为。在试点工作的影响和带动下,上海、浙江等17个省市已在本省(市)范围内开始实施规划督察制度。三是促使地方规划管理体制更加规范。在督察员的建议下,各试点城市纷纷规范规划审批程序,着手开展加强内部督察机制的建设工作。四是与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规划督察员与城市政府进行沟通,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真正融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当中,有力地加强了对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受到地方政府的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实践证明,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不仅能够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充分体现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从注重制定政策法规,向既注重制定政策法规又注重执法监督转变;标志着城市规划监督体制由注重事后监督检查向既注重事后监督检查又注重事前、事中监督转变;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符合我国城乡建设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取得切实成效。

 
 


文章来源: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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