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屋租赁
文章列表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018年4月13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
  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
  4、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5、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整的,租赁合同有效。
  推荐阅读:
  房屋租赁知识介绍
  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文章来源: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 [中山]

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ajzfcls.com/art/view.asp?id=911513228631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租二房东房子有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
  • 2.房屋租赁合同先收定金怎么写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找派出所解决吗
  • 3.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让搬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口头解约吗
  • 4.房屋租装饰装修费的处理问题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 5.巧念3招“租房经” 租房生活胜购房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686166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