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法规
文章列表

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不动产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管辖问题的答复

2016年9月16日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http://www.xajzfcls.com/
【发布时间】1995-08-24【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5〕140号《关于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是否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有关不动产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可以由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哪个法院执行,可由申请执行人选择。

此复。

(编辑:房产律师网 )

文章来源: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 [中山]

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ajzfcls.com/art/view.asp?id=86067770521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水处理用橡胶膜微孔曝气器》的公告
  • 2.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居民拆迁一次性定居率的通知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2002-08-03】
  • 4.《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 5.房屋租赁新规出台 住宅禁商被删除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686166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建筑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